“难舍、难扔、难卖” 废旧家具真的没用吗?

2014-04-30 08:55  出处:新浪家居  类型:家具资讯  

        直接废弃,可能造成环境污染;简单出售,流通价值很低;随意翻新,可能损害消费者利益。废旧家具真的没用吗?

  十几年前,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,几乎不存在废旧家具问题。如今,随着人们生活日益富裕,加之产品更新换代加速,废旧家具变得“难舍、难扔、难卖”,让不少人觉得无可奈何。

  废旧家具为何成了“鸡肋”?

  附加值低,买家出价低,卖家觉得亏,积极性都不高

  如今的消费者如何处理废旧家具?

  几年前,家住北京市朝阳区近郊的陈女士搬了一次家,家里的废旧家具难以处理。“几乎看不到专门收购的小商贩,即使有收购旧家电的愿意回收旧家具,听说也 就十块、八块钱一件。就仨瓜俩枣,还得自己吭哧吭哧扛去卖,谁干啊?”陈女士说,这些旧家具死沉死沉的,搬也搬不动,卖也不好卖,后来干脆直接扔在旧房子 里,让接手的新屋主自己处理。

  家住北京市北三环中路的刘先生,算是幸运的,小区里就有回收废报纸、废塑料兼收旧家具的小商贩。“前几天,我的7成新的4个旧书柜,只卖了80元钱!” 刘先生说,这些书柜都是实木做的,拆了当废木头卖也不是这个“白菜价”,而且几年前还花了好几千元买的,心里觉得很亏。

  对此,在北京市西城区兼营旧家具回收的张老板直喊冤。“旧家具不值钱,能和旧家电之类高价值的比吗?”张老板说,比如一个粗大笨重的旧衣柜,以20元的 价格回收,再拉到近郊的二手市场,能卖25元就不错了。有时候估价高了,只能卖15元,自己也会赔本,而且这都没算上运费呢!

  处于下游的二手交易市场,是否“坐着赚、偷着乐”?

  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边上的一个废旧家具二手市场,记者调查发现,市场显得很冷清,偶尔有人光顾。“这是一个微利行业,其实也就够混口饭吃。”一位摊主 介绍,很多买家都是租房客,经济收入较低,砍价水平却很高,二手家具的卖价上不来。比如,20元收一个柜子,四五十元卖掉,摊入每天的租金,一般也就赚十 几元钱。

  废旧家具还流向何处?

  “河北有一些板材加工厂,我们按重量把旧家具卖给他们,虽然还是微利,但一般只赚不赔,比卖给二手市场靠谱多了。”张老板说,这些加工厂取出旧家具的木料,将其粉碎后加工成各种板材,卖价会好一些。

  以旧换新政策效果到底怎样?

  买卖双方都得实惠,对资源环境有利,希望继续下去

  2012年11月1日至12月1日,北京市在全国率先试行家具以旧换新政策。其中规定,柜体、沙发、床具、桌椅4类家具(仅限可移动家具),购买人交旧 购新,则按照新家具实际销售价格的10%给予补贴,由政府和家具销售企业分别补贴5%。单件家具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。

  许多消费者积极参与,在此期间回收处理了近2万件旧家具。当时,海淀区居民桂海恰逢搬新家,刚好可以参加此项活动。桂海说,他要买10件新家具,仅有5 件旧家具,只好到亲戚朋友家去搜罗其他的5件旧家具凑数。实在找不到旧衣柜这样的对应大件,就找了5把实木椅子代替,商家睁只眼闭只眼也给补贴了。

  有人说这样的消费者不守规矩,但这说明以旧换新政策有漏洞不完善;由于没给处理企业补贴,处理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;因为对回收家具的处理方式没有要求,有一些经过翻新的不合格旧家具流入市场,还造成一定负面影响。

  201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,北京施行第二次家具以旧换新政策,并完善了相关规定。例如,新规定要求回收的旧家具,须全部由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处理 企业全部拆解,可再利用的拆解物将交合法的再利用企业,无利用价值的废料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理;危险废物则由具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处理。

  一位业内人士表示,不让这些废旧家具进入二手市场,虽然避免了一些负面因素,但也出现了不可忽视的资源浪费问题。比如一件七八成新的家具,就这么全部拆 掉、打碎处理了,非常可惜。“要将北京的经验向全国推广,还需要解决一些细节问题,进一步处理好再使用和资源化之间的关系。”

  “以旧换新政策是一个好政策,不仅消费者、商家得实惠,国家也获得了节约资源、保护环境的效果。”北京华鹤家居的一位销售负责人表示,在活动期间,整个 行业的低迷状态也有了很大改观,仅华鹤的销售额就增加了30%。“虽然这种活动存在某些不足,但瑕不掩瑜。不知今后能不能继续推出这样的政策?最好是把它 持续搞下去。”

  废旧家具如何得到有效利用?

  发挥二手交易市场的作用,对处理企业给予政策支持

  我国废旧产品的回收利用,分为高附加值和低附加值两大类,前者如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等,具有较好的经济性和较大的环境污染,目前处理得不是很好,其经验教 训值得分析、研究、借鉴;后者如废玻璃、废旧家具等,对环境的污染稍小,经济性也较低,目前正逐渐引起社会各界重视,国家也开始探索相关处理模式。

  从资源循环利用的角度看,部分质量较好的废旧家具可进入二手市场,充分发挥其“剩余价值”。其余的可进行资源化处理,拆解为塑料、玻璃、金属、泡沫填充 物、木材板材等几大类可再利用材料;部分实木材料经粉碎后,可用来制作大芯板、密度板和锯末板等各种板材;部分皮革、橡胶等“微害材料”,可进行无害化处 理。

  现实中,由于没有很好地遵循循环经济规律,尤其是没有处理好废旧产品内含的公共性和经济性之间的关系,各地对于各种废旧产品的回收利用,往往在简单地重复同样的问题。

  如何搞好制度设计,使废旧家具回收利用能够兼顾社会、经济、环境三大效益?

  “首先,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在于如何让消费者、回收者、处理者都有积极性。”长三角循环经济研究院院长杜欢政表示,对于消费者,要让他们既有意愿也有渠道,能方便地交出废旧家具;对于处理企业,因为废旧家具处理是一个低附加值行业,应给予适当的政策鼓励和资金支持。

  “其次,在于如何兼顾废旧家具的再使用、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。”杜欢政说,比如,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,反映的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。过去,我们习惯于单纯用行政手段来解决废旧产品的回收利用问题,结果往往适得其反。实际上,制度设计应以市场为基础。

  具体而言,如何控制废旧家具的流向?

  杜欢政认为,一是要让废旧家具首先流入二手交易市场,尽可能延长产品资源为人类服务的时间;二是将无法使用的废旧家具分解为有害的和有残值的两部分,前者具有公共性,由政府提供资金处理,后者具有一定的经济性,可交由市场来处理。

  “千万不要颠倒、混淆上述程序和关系,否则就会走弯路。”杜欢政说,比如,如果没有制定淘汰和利用标准,并通过第三方实施监督,而只是简单地将回收的废 旧家具全部拆解,没有发挥二手交易市场作用,就会造成极大浪费。又以政府补贴为例,如果不能区别对待有害化和资源化处理方式,笼统地全面给予资金补贴,这 就大大加重了财政负担,也难以持续。